你好,我是杭州萧山区的,因为读大专户口签到了学校,毕业后又签回村里(在村里的居明组),户口由农业户口转变成了农转非。现在已经结婚并怀孕了,户口还是在村里没签出,我老公也是农转非户口,大学毕业后户口迁到了单位的集体户口.由于现在家里要拆迁,村里领导说象我和我的小孩这种类型的人是没有房屋安置的,请问是这样吗?
我家在原先造房子的时候有以我的名义批过地基,那现在要拆迁的话,是不是也应该给我安置呢?
现附一份我们这边的拆迁安置文件,希望各位朋友能帮我看下我和我即将出生的小孩能不能争取到房屋安置,谢谢!
第一,你和你即将出生的baby, 不享有安置补助费,因为你们已经不是农业户口。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全部
第一,你和你即将出生的baby, 不享有安置补助费,因为你们已经不是农业户口。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第二,如果以你的名义批过地基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你的名字,那么你依法享有拆迁补偿。
依据《物权法》第42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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