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工伤厂方应付怎样责任
一、构成工伤的,由社保局依法支付工伤保险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二、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符合第十五条情形之一的,视同为工伤。三、关于工伤的认定条款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全部
一、构成工伤的,由社保局依法支付工伤保险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二、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符合第十五条情形之一的,视同为工伤。三、关于工伤的认定条款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四、工伤的概念: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些情况所造成的死亡。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也视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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