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 罚。”因此,并不是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一律不处罚。 而是要 分两种情况:一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 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也就是说,神志不清的精神病人,已经 “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其违反治安管 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实践 中,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是否是精神病人,要有科学、客 观、准确的判断,应当有证据证明是精神病人,必要的时候可以...全部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 罚。”因此,并不是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一律不处罚。
而是要 分两种情况:一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 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也就是说,神志不清的精神病人,已经 “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其违反治安管 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实践 中,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是否是精神病人,要有科学、客 观、准确的判断,应当有证据证明是精神病人,必要的时候可以通 过鉴定确认。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要对精神病人严加看管和治疗。这 里规定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民法通则》第17条有明确规 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 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 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 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 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 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 门担任监护人。
”二是对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应当分情况而定。间歇性精神病人是指精神并非一直处于错乱而 完全失去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其精神疾病有时发作、有 时不发作,精神有时正常、有时不正常的精神病人。
在间歇性精神 病人精神正常的情况下,他们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这 时与常人无异,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予以处罚。在间歇性精神病 人精神发病的情况下,难以辨认自己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 予处罚。
此外,对于精神病人违法治安管理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其监护 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