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租了个房子,但是房东是转租给我们的。她一次收的我们三个月的房租,并且没人交了200的押金。昨天房子的原主人来说,房东已经欠了他们一季度的房租了,并且房东说并不想租这个房子了。意思就是说,大概是我们交了房租之后不久他的房子就到期了,而且一直没有续租。现在房东电话也停机了,找不到她得,她还欠我们的押金没有退,这个构成欺诈没有?因为她如果再不退我押金,我想切告她。
楼主您好,我是山西某大学法律系大四学生,对于您所遭遇的情况,我现在根据我国《合同法》和《刑法》来做出相关的说明,希望您能满意。首先,你们是否能够继续居住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就转租而言,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房屋是禁止随意转租的,但是依你所述,你的房东转租应该是得到了出租人(房主)的同意,所以说你们有权对此房间行使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而于此同时,该转租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7条有规定,为保护次承租人(即楼主您)的利益,承租人(房东)拖欠租金违约的,次承租人可以代付租金、违约金来阻止出租人的解约权。简言之,如果你们想继续使用这套房子,可以与房主协商,先代替房东...全部
楼主您好,我是山西某大学法律系大四学生,对于您所遭遇的情况,我现在根据我国《合同法》和《刑法》来做出相关的说明,希望您能满意。首先,你们是否能够继续居住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就转租而言,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房屋是禁止随意转租的,但是依你所述,你的房东转租应该是得到了出租人(房主)的同意,所以说你们有权对此房间行使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而于此同时,该转租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7条有规定,为保护次承租人(即楼主您)的利益,承租人(房东)拖欠租金违约的,次承租人可以代付租金、违约金来阻止出租人的解约权。简言之,如果你们想继续使用这套房子,可以与房主协商,先代替房东缴纳租金,之后再向其追偿。
但该《解释》18条又规定,房屋租金合同无效,履行期限界满或者解除后,出租人有权请求占有人次承租人腾房;逾期腾房的,应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所以说,如果现在房主不想让你们住了,你们只能是乖乖走人了,否则还得再掏钱。
对于诈骗罪,我国《刑法》做了明确的规定,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上文已说明转租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效,顾不存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客观事实,也就不够成诈骗罪。
至于其它的犯罪我认为也是不够成的,这仅仅是一个民事纠纷。当结合上一段我做出的简析,你可在代其缴纳房租之后,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要求其偿还相应价款,或是解除合同,也可以通过法院的督促程序,要求其还款。
以上是我为您提供的一些帮助,由于法律工作经验不足,可能有所差错,在表示抱歉的同时希望您能满意我的答复。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