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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3 01:38:00
如果是10岁以下的孩子在学校受伤害,学校承担无过错责任,也就是学校承担赔偿责任;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如果是孩子10岁以上,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展开]
如果是10岁以下的孩子在学校受伤害,学校承担无过错责任,也就是学校承担赔偿责任;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如果是孩子10岁以上,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对比38条没有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之规定。[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