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工伤

本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谁为财产代管人

刘某出海打渔,因遇台风下落不明。现其妻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刘某失踪。因刘某失踪后王某与他人姘居,并与姘夫合用家中财产,在确定刘某的财产代管人时,刘某父母与王某发生争议。本案中法院应依法指定谁为财产代管人 A.王某,理由是王某提出了宣告失踪的申请   B.王某,理由是王某是刘某失踪后的第一顺序的财产代管人   C.刘某的父母,理由是若指定王某则不利于保护刘某的财产   D.王某和刘某的父母,理由是他(她)们均为法律规定的财产代管人

全部回答

2011-12-17

0 0
  选C.刘某的父母

2011-12-17

175 0
你好,选C。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工伤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工伤
工伤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