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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顺序

我父亲于97年购买单位房改房一套(当时市值两万多)(我父亲于98年去世),但是我奶奶出了9000元。今年我奶奶去世,我姑妈就以此为据,要把我奶奶的房子过户。我姑妈说是我奶奶生前的交代(可能有遗嘱),我姑妈和我父亲一人一套房,但是我父亲的房子从来就不是我奶奶的房子,我是否有我奶奶的房子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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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7

109 0
    1、你父亲于97年购买这套单位的房改房,如果产权证是你父亲的名字一套,就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你没提到妈妈可忽略不计)。 2、你父亲于98年去世后,房子将作为遗产,由包括奶奶和你在内的继承人,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共同继承。
  每人各得产权的一半。 3、今年你奶奶去世后,属于奶奶所有的一半产权,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姑姑和你(你父亲去世你代位继承)共同继承,每人各得遗产的一半,总房产的1/4。   4、除非奶奶留下遗嘱,将属于她所有的产权部分(1/2不是全部)由你姑姑继承,否则,你姑姑以“是你奶奶生前的交代”为由,要求将奶奶的遗产过户的说法,可不予理睬。
   5、如果你妈妈还健在,那么她持有的房子的产权比例最大,因为房子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母亲拥有一半产权,在你父亲去世后,属于父亲所有的一半产权,将由母亲、奶奶和你共同继承。  继承后母亲的房产份额为2/3,你和奶奶各拥有1/6。
  而奶奶去世后可以继承的房产份额只有1/6,由姑姑和你共同继承,每人各得1/12。那样的话,你姑姑所能够得到的只是房子1/12的产权,要求将房子过户给他,岂不是在痴人说梦?!。

2011-12-07

114 0
    ··继承法规定————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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