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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遗产分配问题

97年给父亲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写了父亲的名字。98年父亲再婚,对方还带了一个女儿(17岁),现父亲因车祸去世,请问:1。房子如何分配?因为是在婚前买的,对方的女儿有权利分吗?2。车祸的赔款如何分配?3。房子因是我们出资的,是否可以要求将当时的购房款还给我们后再平均分配?4。抚养关系的认定是否只能是看对方女儿有没有成年?有没有办法说明对方女儿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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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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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父亲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则此财产属夫妻共有财产,按>中的下列原则分配: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照顾。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 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 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规定,房子和车祸赔款应有你们和继母及其女儿平均分配。可以与继母协商将你们所出的购房款归还后再均分。
  假如要证明对方女儿没有继承权,就必须证明你父亲与其之间没有扶养关系。 。

2005-07-31

70 0
    我的回答希望被你采纳。1房子在婚前购买根据婚姻法 第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房子为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对方的女儿无权要求分配改房产,同时该女儿与你父亲之间无抚养事实故她无权分配该房产。2关于车祸的赔款,主要有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 被抚养人生活费3项。
  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应为被继承的财产,由你父亲的儿女和配偶共同继承。对于被抚养人生活费很显然属于你父亲生前实际抚养的人所有。  3你问的第3个问题我有点不明白但关于改房根据你所说的应为你父亲婚前财产,如果你父亲生前和你们共同出资购买的该房那么该房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在分割前首先要确定你父亲占多少分额,你们的份额不属于继承的财产,你们所能继承的只是你父亲的那份。
  4你父亲和那个女儿没有形成继子女关系。  因为没有抚养的事实存在,在你父亲二婚时那个女孩以经17岁基本上不需要你父亲进行抚养,所以无继子女关系,没有继承权。 。
  

2005-07-31

68 0
  本案中房子,赔款都应作为你父亲的遗产处理。房子因为是以你父亲的名义婚前买的,所以房子的产权始终属于你父亲,虽然你的父亲并不实际的出资人,因为房产证登记的名字具有对抗效力,除非你们能够证明买房子的钱是你们借给你父亲的。
  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应该不包括继子女,虽然她被带过来时还不够18周岁,但继承的构成要形成扶养关系,因此对你父亲和他的继子女间是否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认定就决定了继子女是否享有法定继承权。

2005-07-31

69 0
    97年给父亲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写了父亲的名字。98年父亲再婚,对方还带了一个女儿(17岁),现父亲因车祸去世,请问: 1。房子如何分配?因为是在婚前买的,对方的女儿有权利分吗?2。
  车祸的赔款如何分配? 房了应由你、继母及你的共同继承。 3。房子因是我们出资的,是否可以要求将当时的购房款还给我们后再平均分配? 关键看房产证姓名,如没有写上你们的名字,购房款应视同你给你父亲的捐赠款,捐赠后你们已没有任何权利了。
    另外看你们当初购房时有没有对房产的归属作书面约定如你们有共同共有关系,你给你父亲的购房款系借款。 4。抚养关系的认定是否只能是看对方女儿有没有成年?有没有办法说明对方女儿没有继承权? 问题补充:5。
  照我上面的描述的情况,是不是父亲与对方的女儿构成了抚养关系?所以对方女儿肯定有继承权?? 6。  房子是父亲再婚前买的,所以不应该是先分给对方一半后再平分吧?? 对! 7。
  什么样的证明才会是有效力的出资证明? 书面证明、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二人以上)证言。 最后答一个题外的问题,钱财看淡些,关键是自己想如何挣,有打官司的时间说不定两套房子的钱已经挣回来了。
    切记“钱聚人散,钱散人聚”,如有可能与你继母及她女儿处好更好,记信你们在一起也是缘分! 。

2005-07-30

72 0
    1、房子是你父亲的遗产。不是共同财产。 因为你父亲买房在前,再婚在后,根据我国新的婚姻法解释,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你和继母都有平等的继承权 至于其女儿问题,关键是看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
  女儿17岁,是否有收入?有,就不形成抚养关系,就没有继承权;没有收入,比如上学等,完全靠父母生活,就形成了抚养关系,她就有继承权 2、车祸赔款按遗产处理,如果其中有对死者的被抚养人的补助金,应交给被抚养人。
    ] 3、房款属于赠与,不能要求返还,但有证据证明你出房款不是赠与(如借贷关系,需要有借条)的除外 。

2005-07-28

69 0
    首先你要证明其女儿与你父亲无抚养关系,否则她将有继承权。一般情况下成年子女是没有抚养关系的。其次如果你父亲有做婚前公证则,财产由你和你继母共同继承,如果没有则你继母先分一半再和你分。
  赔款则由你和你继母平分。当然,这是在你继妹没有继承权的情况下。至于你们出资要有出资证明,如果没有法庭认可的证明则视同你父亲的财产。  这样的案子介与胜与败之间,最好还是请个律师咨询。
  否则会吃亏的。我想如果你能和你继母和平协商就不会上来问了,而且这样的事也难协商。再婚女人又带着个女儿,对于财产是比较计较的,而这财产又是你们的让与她们又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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