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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权问题

关于继承权问题,如果一个人辞世,他没有遗书,有儿子和老婆,这个遗产怎么分? 可以分为儿子结婚和儿子未婚的情况是否有不同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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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3

0 0
分法不同的,具体的请教律师吧

2011-07-16

47 0
儿子结婚和没结婚分法一样。按你说的应该这样分,如果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遗产应分成四份。老婆得四分之三,儿子得四分之一。老婆作为第一继承人除共同财产一分为二外。另还应参与分丈夫那一份。如果丈夫还有父母和其它的子女的话,老婆得一半后,丈夫的另一半儿就由所有的第一继承人平分。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即第一继承人。

2011-07-13

46 0
    ··如果一个人辞世,没有遗,有儿子和老婆,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是他的遗产, 应当由他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当时在世的)共同继承。 儿子结婚有否与继承权无关。
   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 第九条 【男女平等】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解决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011-07-13

20 0
平分遗产,嗯,没有遗书应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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