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投资公司,2010年5月份出资2个亿成功投资(收购)外地一制造企业(称...[展开]
1、企业所得税法是法人所得税,即每个独立法人就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母公司与子公司都是各自独立的企业法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母公司与子公司都应独立纳税,没有特殊批准,不能合并申报纳税。 2、合并财务报表是将两个或两个独立法人合并成一个报告主体,是企业集团对外编制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不是汇算清缴编制的报告。
因此,企业年终汇算清缴时不须要做合并财务报表,只编制个别企业会计报表。
第二个问题:过去没做过不代表现在不能做,不违反财税法规。第一个问题,不是几百个字可以说清楚,建议你还是买本书认真看一下,可以搞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