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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辞退应怎样补偿

我2003年进公司做保安,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09年公司才买社保 现在公司要辞退我 请问公司应该怎样补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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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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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单位至今未和你签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现在你的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所规定的条款解除劳动合同均属违法。  你可以仔细阅读这部分内容。 3、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仲裁:首先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次你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而离开单位。
   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要收集证据证明你是在2003年什么时间进入公司工作(比如入职登记表、考勤记录、工资条或银行转账工资记录等),如果单位承认就好办了。经济补偿金约为8个月或7。5个月工资。如果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你,单位还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给你。
     5。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用。 6、双倍工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你可以要求从2009年1月份开始计算双倍工资。
   。

201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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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针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39条有明确的规定,其中第2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所以,用人单位需要有合法且明确的规章制度,并且明确哪些行为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且说明处罚措施;如果劳动者有违反了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其规章制度处罚劳动者,如果按照规章制度,劳动者达到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贵公司员工缺勤,可以认定为旷工,如果贵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此种情形要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规定,则有面临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3、对于经济补偿金,国家规定的标准为: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前十二个月工资总额/12)。  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年终奖等都属于工资(仅有少数列举的项目除外),所以不能按照基本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
   _____威克逊顾问公司。

2011-03-09

65 0
可惜。没签合同的那部分钱要不到了。 非法辞退给双倍的经济补偿。就是你大概六个月的工资吧。

2011-03-07

64 0
有11个月工资的双倍赔偿,不合理解除合同,单位支付赔偿金

2011-03-07

78 0
其中有11个月双倍工资,辞退理由合理不赔偿,不合理需要赔偿6各月,特定条件下翻番,十二个月,想详情参照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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