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时未成年可否成为减刑的条件我儿子1
未成年是人民法院在对被告的犯罪量刑时的一个影响因素,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如下:“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未成年不是服刑期间减刑的考量因素。
对于减刑的条件,《刑法》第七十八条这样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全部
未成年是人民法院在对被告的犯罪量刑时的一个影响因素,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如下:“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但未成年不是服刑期间减刑的考量因素。
对于减刑的条件,《刑法》第七十八条这样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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