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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是否需要公证处公证

我家共四姊妹,现爸爸已过世4年,哥哥早已分家,两个姐姐已出嫁,现在家里户口只有我、妈妈、父亲(已过世),但房子的户主仍然是父亲,现在我想把户主直接过户到我本人,母亲和姊妹都同意,不知需要在基层办事处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最简单,因为我们四姊妹均在外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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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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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遗嘱分为书面遗嘱和口头遗嘱,口头遗嘱要求比较严格,书面遗嘱只要符合法律的形式和要求,本身是有效力的。并不需要公正。 那么,遗嘱进行公证了以后,效力更有保障,比如立遗嘱人有多个书面遗嘱,那么应以书面的为准。
   关于你本人的问题: 在你家人意见统一的情况,把可以把房子过户到你名下,不过可能还要费点手续,因为毕竟名义上是你父亲的房子,现在父亲去世发生继承的问题,需要你母亲和其他兄弟姐妹去做个放弃继承的公证,然后办理过户手续。
  

2010-12-20

101 0
公正是必须的法定程序。。。。。。。。。。。

2010-12-20

130 0
改户主只需要该户口里的其他人一致同意即可。。。 不过,改户主和遗嘱有什么关系。。。你的问题里,根本不存在遗嘱啊。。。 这套房子的产权人和谁是户主没关系的。。。你是户主了,并不意味着这套房子就是你的了。。。还是以产权证上的权利人为准。。。

2010-12-20

104 0
这是当然的,要不然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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