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择校,外地转学到上海如何操作
2。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人员,其子女为本市或外省市应届初三学生及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报考。
3。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核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人员和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其子女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4。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本市常住户籍(含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父母双方或一方原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指原属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子女。 此类考生应提供上海市ju住证件(《上...全部
2。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人员,其子女为本市或外省市应届初三学生及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报考。
3。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核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人员和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其子女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4。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本市常住户籍(含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父母双方或一方原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指原属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子女。
此类考生应提供上海市ju住证件(《上海市ju住证》或《上海市临时ju住证》)。
5。原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经各区(县)教育局(中招办)汇总名单后送本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进行比对审核通过后,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本条政策至2013年执行截止。
6。属在沪台胞及台胞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1久居民身份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三)持外国护照学生报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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