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与享受人类的性器官和性活动不
从理论上来说,人类的性行为是本能反应,也就是说人类性行为的属性是自然的,不需要任何原因和遵守任何法律约束的。
但是,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这就奠定了人类性行为的本质会随社会的进步,退步,发展,高潮,灭亡而不断变化,成为具有社会因为的行为。 同时需要和必须遵守法律赋予人类的约束和保护。
从医学的角度来讲,人类在进入青春期后,脑垂体性腺激素不断增加,从而引起的生理变化产生本能的性冲动,是基于生理的基础,不代表爱情。但是爱情也是人际关系的一种,在性关系上建立的爱情和在爱情上建立的性关系,都应该属于社会舆论范畴。 也就是说,一个民族,一个种族,从性行为的特征来观察的话,能过体现他们社会...全部
从理论上来说,人类的性行为是本能反应,也就是说人类性行为的属性是自然的,不需要任何原因和遵守任何法律约束的。
但是,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这就奠定了人类性行为的本质会随社会的进步,退步,发展,高潮,灭亡而不断变化,成为具有社会因为的行为。
同时需要和必须遵守法律赋予人类的约束和保护。
从医学的角度来讲,人类在进入青春期后,脑垂体性腺激素不断增加,从而引起的生理变化产生本能的性冲动,是基于生理的基础,不代表爱情。但是爱情也是人际关系的一种,在性关系上建立的爱情和在爱情上建立的性关系,都应该属于社会舆论范畴。
也就是说,一个民族,一个种族,从性行为的特征来观察的话,能过体现他们社会的文明程度。
在远古时候,人类的性行为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是解决生理的冲动,到了现在,欧美国家的性行为已经是敞开天窗说亮话了,在沙滩,在露天广场,在一张床上,在两个人或者是很多人的房间里,性行为处处正在进行,他们完全把性变成一种寻求刺激和与别人攀比的丰盛晚餐,在像我这样"落后"的人来看,简直就是恶心~~~从另一方面来讲,他们不如中国人懂得性!回头看看中国的性发展史,代表著作我不说大家伙也知道。
我就看过,而且还觉得写得不错,嘿嘿~
在20世纪以前,性社会学的发展就到了酝酿时期,很多的人类学家开始研究原始社会人类的性关系,在1885年,成为独立学科,占据了自己的地位。50年代初期得到迅猛的发展,逐渐成熟起来。
回到正题,楼主的题目是生殖与享受,主要应该解决的是一个理性问题和一个感性问题,生殖就是一个目的,不让人类从地球上消失而已,我是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学生,但是在我们学校(校名我就不提了),性行为之广泛显然成为一种追逐时尚的形式,流行这么一句话:你还是处女吗?如楼主所说,实在是普遍普遍再普遍,好像不管你是谁你有病没病,脱了衣服都是感性占据理性,享受占据感受,法律不能限制人的某些性行为,原因很简单,他们没有法律保护,至少他们的性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再论婚姻与性,一纸婚书,为什么女人要比男人更在乎?为什么结婚证丢了女人会大发雷霆?法律赋予女人保护自己的性行为不受侵犯,有爱情才有婚姻,有婚姻才有家庭,这是性行为正确存在的基础也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夫妻间是否和谐美满,家庭是否稳定,谁敢说不跟性行为有关系??遗憾的是这也是社会稳定的一个非常严峻的考验。
对于人类本身而言,性没有美丑之分,没有社会道德没有家庭制约之分,性应该是自由的,因为存在而合理。
但是我们生活在一个有社会体系的世界,对于不正当的性行为,法律有制约,禁止的权利,我们只能无条件接受。未婚男女的性行为也是如此,在国外,做人流是犯法的,但在中国呢?我想有的女人是做为一种刺激一种正常得就想她们每个月的生理期一样无所谓的事。
这是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社会学里的性学。我的理解如此。
社会是在发展,也是在进步,但是并没有影响到性行为的享受和生殖能力,说得直接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嘛~~是不是?呵呵,所以,我认为,只要我们的生理特点还没有消失,这是一种进步。
提倡以人为本,请问人以什么为本呢?民以食为天,食色性也,能够提高生活质量,同时说明人类社会学的进步,社会性学的进步,这是我支持的观点,但是,要是利用了性,得到了或者是没有得到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这都是不对滴~~~是我不支持滴~~~~~~~只要正确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性就能为你服务,反之,就会受到伤害。
撇开性不说,单讲婚姻与享受,对我来说是重泉若有双鱼寄。
好知他、年来苦乐,与谁相倚。
我自中宵成转侧,忍听湘弦重理。待结个、他生知已。
还怕两人俱薄命,再缘悭、剩月零风里。
清泪尽,纸灰起……
…………鉴于上面这些拙见,我觉得生殖和享受是不可分开的但是享受是基于生殖的基础上,享受是第二位。
(不要打我,我说的是真心话)。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