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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辞职与请假及举报公司的问题,

公司一个月规定才休息一天,有事请假也不准,合同上写的试用期书面形式提前三天就可以辞职但领导也不准,辞职表一般员工拿不到,要组长才能拿到,这样怎么样对付公司?还有个问下深圳劳动监察部门的电话举报?

全部回答

20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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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一个月规定才休息一天,有事请假也不准,违反了《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无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提前告知义务。
   由此引发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2010-03-15

97 0
拿到工资就白白。

2010-03-15

110 0
直接走人,你想他辞职是你给他面子,他不要面子你就直接走嘛,这有什么的??顶多招呼一声走人,后面的事情让他们给你去弄。

2010-03-15

97 0
你好,劳动监管部门电话请播打"114"查询。 祝愉快。

2010-03-15

98 0
摆明了不让你辞职,你直接走掉不既可以了?难道有什么材料压在他那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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