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我的住房下的地下停车位归属权

我是电梯房的业主,地下有停车场,我所购住房的面积为151.54平方米,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停车场的土地所有权重叠,我如何主张我的权益?谢谢!

全部回答

2010-03-11

0 0

    你好!关于地下停车场的使用权问题。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地下车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库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
    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库。其次,如果没有上述情况,那么,投资兴建该类地下车库的开发商对此享有专有使用权,有权出售该地下车库,这时,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车库销售许可证或物价局出具的车库未列入建安成本的证明。
  第三,居民住宅土地最长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是开发商未必都是以70年的最长期限取得每一块土地,土地使用期限不同,开发商缴纳的出让费用不同。  所以,您应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其土地使用期限。
  

2010-03-11

712 0

我看新闻上说,地下停车库是不能买卖的。应该是业主共同所有吧,但是事实是,谁买了就是谁的。

2010-03-11

710 0

实在搞弄不清,可以咨询相关方面的律师。这样可以行使自己权力的同时,也不会侵犯到他人的利益。

2010-03-11

742 0

根据合同,一般属于业主的全体。 没有重叠使用土地,是分担使用。比方,1平方的土地上,建筑了1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那就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0.01平方米的土地.换句话说,这1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共同来能够使用了这1平方米的土地。 谢谢你的提问!

2010-03-11

740 0

    呵呵,当然属于开发商的,开发商有权出售停车位,1、李小姐家中养了一只非常可爱的大丹犬,每天下班第一件事就是给爱犬洗澡梳理皮毛,因为大丹身上的味道太让人受不了。自从用了【活气科技】的净化器后,李小姐再也不用为狗身上难闻的气味耗费精力,终于有时间看自己最喜欢的动画片了。
     2、家住哈尔滨的赵先生患有过敏性鼻炎,每到春天就不停的打喷嚏,因为春天气候干燥粉尘比较多,我们肉眼看不到的这些过敏物质却被赵先生的鼻子发觉到了。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他和家人,经过朋友介绍得知【活气科技】的净化器对鼻子过敏有效果,他也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让朋友帮忙买了一台,自从使用之后喷嚏渐渐减少,再也没有讨厌的鼻涕和让人听了就震颤的喷嚏了。
       3、刘小姐是个非常爱清洁的一个人,把家里打扫的一尘不染,可是丈夫爱吸烟,虽然被刘小姐管的不敢在客厅和卧室里面放肆,可按捺不住烟瘾,经常跑到洗手间吸了一根再说,因为这事刘小姐不知道生了多少气。
  丈夫是个聪明人,为了既能过烟瘾又不惹老婆生气,他买了一台【活气科技】的空气净化器放置在洗手间里,不但让妻子觉察不到烟气,而且以前放置在台面上的固体香水也撤掉了,又为家里节省了经常更换固体香水的这一开销,真是一举两得。
  

2010-03-11

723 0

地下停车位归属权当然是房产商——如果你住在十楼,那下面的九层是不是都属于你呢?其实在中国买房,买的是虚拟的所有权。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