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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公司角度

关于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公司角度)请问从公司角度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啥本质上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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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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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可以终止。对劳动者素质定期更新或者中短期项目用工(如工程施工等)比较有利。缺点是劳动者有短期思想和行为,对企业忠诚度较低。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员工在本企业已工作较长时间(劳动合同法规定十年以上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对企业有感情有贡献,有较高的忠诚度。
    缺点是劳动者素质无法定期较快的更新,且中短期项目不宜采用。 3、无论采用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经调换仍不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企业规章或对企业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劳动合同履行中途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终身雇佣制是两回事,不应混为一谈。  过去,国有企业的固定工是终身制无法解雇,经过企业人事改革,所有的固定工也变成了合同工,企业相对来说有了一定用工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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