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房子口头答应给我爸爸!爷爷死了.爸爸把房子借给了我叔叔。他把户名改成自己的了!官司能打赢吗?
该提问的关键问题在于“爷爷的房子口头答应给我爸爸”这种口头约定是否视为遗嘱并且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是否有证据能够证明当时“爷爷的口头答应”的事实客观存在,也就是是否有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证人能够证明你爷爷作出了“将他的房子给你爸爸”的口头承诺。 如果有此项证明并且成立,那么,当你爷爷去世,对于你爷爷的房子,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不存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那么,你爸爸对这所房子就是遗嘱继承。 第二,如果你爸爸遗嘱继承不成立,既然该房子是你爷爷的合法私有财产,你爷爷去世了,那么,他就被继承人,该所房子就成为遗产。 你爸爸和你叔叔(或者还有其他法定继承...全部
该提问的关键问题在于“爷爷的房子口头答应给我爸爸”这种口头约定是否视为遗嘱并且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是否有证据能够证明当时“爷爷的口头答应”的事实客观存在,也就是是否有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证人能够证明你爷爷作出了“将他的房子给你爸爸”的口头承诺。
如果有此项证明并且成立,那么,当你爷爷去世,对于你爷爷的房子,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不存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那么,你爸爸对这所房子就是遗嘱继承。 第二,如果你爸爸遗嘱继承不成立,既然该房子是你爷爷的合法私有财产,你爷爷去世了,那么,他就被继承人,该所房子就成为遗产。
你爸爸和你叔叔(或者还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就是爷爷留下的这所房子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你爸爸没有权力单独处置这所房子,包括所谓的”借给“你叔叔。 即使你叔叔已经将该房子据为己有进行房屋过户登记在自己名下,只要他没有证据证明你爸爸或者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该房子必然由包括你爸爸、叔叔在内的所有法定继承人按照第一顺序继承。
你叔叔已经将该所房子据为己有过户在自己名下的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上述的问题如果能够明确,即使没有证据证明你爸爸是遗嘱继承,并且其他法定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的,那么,你叔叔的行为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这种条件下,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主张对该所房子法定继承的,要是”打官司“,权利人(原告)准赢!。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