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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横祸家庭破裂

   2009年6月10日20时,还沉浸在卖西瓜后的喜悦的刘峰一家,却不知道一场灾难正在悄悄的降临。这天晚上刘峰一个人开着自家的手扶拖拉机在回家的行驶途中,被一辆大货车从后面撞了上来,连人带车一起被撞入了马路一旁的沟里。肇事者做出的决定并不是拨打急救电话,而是直接回家叫人找关系去了。
  当回到家后,把他的婶子叫了来并寻找驾驶证。当来人之后做的并不是参与抢救,而是把手扶拖拉机头抬到路中心以此来伪造现场。在处理玩现场之后才拨打的122和120(目击者)。交警来之后然后才开始拍摄现场。救护车赶来后,医生当即判定生命体征消失,诊断为死亡。最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是,肇事记录上那天明明是晴天却写成了下雨,在刘峰家人的质问下改了过来。
   更令人费解的是直到事故后的三个小时后肇事者才再次出现。 事后肇事者赵强被判定为负有完全责任。理由:无行车证车牌,无保险,无驾驶证,当即被警方拘留,但后来又莫名其妙的有了驾驶证。笔者认为可能存在联合伪造的情况,建议查一下肇事者驾驶证的发行日期。 刘峰的家庭情况是这样的。
  有一个8个月身孕的妻子和一个年仅五岁的女儿。上面还有一对年迈的父母,可谓是上有老下有小。让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感到可惜,一个年仅32岁的小伙子就这样失去了生命。看着他的家人孩子伤心哭着的情景让人心酸,不知道他的爱人怎样才能面对今后的生活。 善后工作正在处理着,就在这时那边却常来消息。
  人放了出来,被查扣的车也被开了出来。理由是检察院方面说是办了取保候审,而交通局给出的答复是检察院方面让不予批捕。这个消息对于刘峰的爱人王娟来说绝对是晴天霹雳,使有着8个月身孕的王娟再次受到打击。王娟心里充满了疑问,后来才知道是刘峰的亲戚在自己未做出决定的情况下,单方面和肇事者签订了私了协议。
  由肇事者一次性的赔偿22万全不打在刘峰母亲的帐户上。让刘峰的爱人王娟不能理解的是,自己的爱人去世还不到半个月自己就不是这个家里人了。这么重大的事情,居然没有和自己商量一下。王娟在伤心之余还多了一丝无奈,自己以后怎么抚养两个孩子。
   在这里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大家一下: 一,刘峰的亲戚在其未得到其爱人的允许情况下签署的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二,公安部门和交警部门就这么草率的把肇事人和车给放了是否有失法律的公平? 三,如果牵扯到赔偿的话应该怎么赔偿? 四,是否应该追查肇事者的肇事逃逸行为?。

全部回答

2009-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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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重大,在这样的网络发贴子,解决不了问题。 应当去上级检察院举报,寻求法律监督。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见死不救、伪造现场,涉嫌间接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重处。 注意搜集证据,才能够一举突破,惩罚坏人也补偿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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