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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是否合理?请多帮忙啊!!!!!谢谢了!

  本人1998年1月向银行贷款5万元一直未还,2000年1月被银行起诉,法院判决我返还本金5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按每月千分之九点二四的利率从1998年1月至2000年1月计算利息,判决后我仍未还钱。直到2009年1月,9年多时间,银行和法院都没有找过我本人,也没有通过媒体通知。
  2009年2月我去银行取钱,银行告诉我的账户被冻结,到法院去问,告诉我一共得还11万多,说利息算到2009年3月份。总共10多年的时间我到底应该还多少钱?请问他们封我的账户合法吗?利息的计算合理合法吗?我该怎么办?多谢各位了,帮帮我啊,要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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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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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08年4月1日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一方为个人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一年;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算。一年内未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不应当在受理强制执行。 2、就你所说,2000年1月,法院判决你还钱;照理说,银行应在2001年1月前申请执行,过期,则法院不能强制执行。
    而实际上法院又说利息计算至2009年3月份。2001年1月——2009年3月,这段时间法院是否在执行期间?? 3、建议,去法院了解下,银行什么时候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的。
   (也有可能,银行已按期执行,由于执行不到,曾经中止执行)。

2009-05-04

59 0

    请问他们封我的账户合法吗?利息的计算合理合法吗? 1、如果2000年银行已经向法院申请执行,当时可能你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法院当时没查到你的财产而中止。那么现在法院执行你,冻结你的账户是正确的、合法的。
  因2008年奥运及两会期间,国家实行大接待大接访中,反映法院的问题基本上是没给当事人执行,所以2008年下半年到2009年下半年这期间,是由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全国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期间。    就即使没这清理积案活动,只要申请人查明你有财产,也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2、利息你可以请银行的亲友咨询和计算,法院执行局是不会乱算的,有时他们还可以委托银行计算,盖上银行的公章。 3、利息应该是计算到还清之日止。
   4、个人建议立刻和法院配合还清借款,一是提高自己的信贷度;二是履行法律判决你应该履行的偿还义务;三是法院可以发协助执行通知书给银行,可以将你账户上的钱全部划走(履行范围内);而且可以以你有还款能力而不还,以据不履行人民法院裁定、判决罪移送公安来判你的刑。

2009-05-02

54 0

    判决书中所说的利息是指在判决书规定的主动履行期限内的利息。超过了你主动履行的期限,进入执行期限后,银行方是有权请求你另行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的。 你在这里讨论的时候,这逾期利息额依然在每日是万分之二点一 的标准逐日增加着,所以,建议你不要再讨论了,赶紧结算吧。
     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3]25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
  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  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
  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 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
     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对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对2004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二OO三年十二月十日 。
  

2009-05-02

56 0

    如果朋友说的属实,那么你当年就要按2000年1月被银行起诉之日和法院判向银行(贷款)返还本金和计算利息开始。 对判决后你仍未还银行贷款和利息这明显就是你个人的问题。当时你已知法院判决。
  对你的账户被法院和银行查封是合法的。实际上你也别疯!你本人的法律知识也让人可笑。    还是加紧主动还! 另:难道00年1月被法院判决之日,当时你就从没收到判决通知书?!(那你又是如何得知被银行起诉的?)当然你也可通过律师或法律顾问就你一直没有收到判决文书的手续为由保护你个人。
  并对银行起诉后期的法院判决去上诉!但这显然不是结果。在此仅供朋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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