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懂法律的朋友帮下忙!1。9日我妻子出车祸死亡。事故责任全在对方 想问下赔偿的问题!1。9日中午我骑摩托带我妻子上街 。在路上被一辆装石头的工程车倒车撞倒, 妻子到场死亡。 我左腿骨折 后胫动脉破裂 做了两次手术。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书是判对方负全部责任。现在交警队说我妻子的死只能赔偿15-16万元 因为我们是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一年只有4000元,20年也只有8万 而县城户口的话一年是1万多。
为什么差距会这么大 农村人就不是人了吗 不是一样的人命吗!我妻子今年只有28岁 出事的时候刚从外打工回来才5天 当天还是我们女儿2岁的生日!为什么事情会发生的这么突然这么残忍!女儿的抚养费一年只有2千多一共16年 再加上精神损失费0-5万元。现在我还只能躺在床上也不知道以后能不能恢复有没有后遗症 父亲今年都72了母亲也快60了 以后这个家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我只想问下 我们农村的是不是只能赔偿这么多?为什么差距会这么大?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 好好的一个人就这样没了!为什么还差距这么大 心里真的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