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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的财产问题

2004年我爷爷(已故)将我姑父的房子买下,当时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2005年爷爷去世,去世后将此房留给我父亲,但是还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2007年,我父亲将房子卖给了别人,当时三方(我父亲、我姑父、买家)答成口头协议,买家在给我姑父5000元,我姑父就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卖房合同是我父亲和买家签的!!!2008年,我父亲因病去世,现在,我姑父准备起诉买房子的人,(我很生气,我认为他不守信用)原因是房产在他手里,请问他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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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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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到日前为止,你姑父的房产还是在你姑父名下,从法律上讲按登记为准,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产就只属于他的。 你爷爷2004年的购买行为,因为没有过户所以在法律上是不承认的,还是你姑父的房产。
   2005年你爷爷去世,以遗产的形式留给你父亲,也是无权处分行为,法律上房产还是你姑父的。   所以,你姑父目前对这处房产,拥有完全的权利,他有权处分他自己的房产。
   2、你姑父是完全的房产所有人,他有资格以所有人的身份,起诉所有侵害他房产权利的人。 3、卖房合同是你父亲与买家签的,当事人是你父亲和买家。 你父亲与第三人与你姑父的口头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动产的处分,必须要有书面协议。
     他们处分的是你姑父的房产,没有你姑父(真正的所有人)的书面同意或授权,是无效处分行为。 4、那么目前,你姑父的起诉行为,就没有必要了。 因为从法律上讲,这房产还是你姑父的。
   你姑父不能基于别人(你父亲与第三人的房产买卖合同)的无效处分行为(无他本人局面同意),而起诉第三人。   因为合同法规定合同约定,具有相对性,合同当事人是你父亲与第三人,你姑父不是当事人。
  你姑父的权利没有受到侵害,应当不适格的起诉权人。 。

200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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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姑父确实不守信用,但你爷爷买房不办过户手续,自己都不知保护自己的财产,又怎么能指望法律保护你呢! 第三方犯的错误与你爷爷一样,他怎么可能傻到在你爷爷没有合法产权的情况下买房呢?他与你爷爷签的合同显然是无效合同。
   你姑父现在起诉第三方,是因为对方目前非法侵占着他名下的房产,他胜诉并收回房子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你有证据能证明当年你爷爷为购房支付过对价,那么还是可以讨还你姑父违约的赔款的。
  注意,这只能证明你姑父违约,而不能证明你爷爷当年已经买下了房子,因为没过户,你姑父实际上并没有把房产交给你们,这笔买卖在法律上并没有做成!当然,这钱你得还给第三方,谁让你们把在法律上不属于自己的房产卖给别人了呢。
     很同情你。但别怪法律无情,只能怪你们太不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200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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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你这里说的“他”是指你姑父的话,可以说,他能胜诉。 因为,法律上确认房屋的产权,是以政府分发的房产证为准(如果个人的字据能顶房产证用,人人都像你家这样至少应当过三次户连一次都有,国家的房产税找谁收啊?哈)。
  这房子现在从法律上讲依然是他的,他当然有权利收回。     但他的收回行为是对与你爷爷的合同违约。你爸爸做为你爷爷的财产继承人,有权追究他的违约责任,退还你爷爷的购房款,并赔偿由此前产生的其他损失。
  
   而那个第三方有权以你父亲把自己无产权的房产出卖给他属于合同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合同归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哈,法律还是公平啊,转了一圈,想占便宜的都没的做到,并且会偷鸡不成蚀把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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