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事非常简单,因为国人有写“白字”的习惯,在证件上出现同音字错误是常见的。
具体在那个环节写错的,就回到该环节相关单位请求出个证明,证明“此姓名即为彼姓名,是同一人”即可。
“毕业证上的名字还有报到证上的名字”写错了,应当是学校发生的错误,请学校给出个证明就可以了。
不过,你这里的问题是,毕业生
户口迁回原籍只能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当时由学校直接迁移回原籍。
而你是2007年毕业的,显然不是应届毕业生了,所以,迁移不回去的真正原因应该在这里。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经原籍的公安部门审核,符合当地的户口准入政策的,由原籍公安机关签发《户口准入证》,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提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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