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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手机短信侮辱,可以起诉吗?

不断通过发送手机短信侮辱别人,是不是构成犯罪呢?手机短信可以做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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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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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是短信侮辱,没有构成后果的,不会构成“犯罪”。但可向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对其进行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也可以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也可以请求精神损害偿。 也只能是以手机短信为证据了。但法律上没有手机短信是否可以做为证据的规定。不过,若是向派出所报案了,派出所的调查笔录是可以做为证据的,并且证明力高。

2008-10-16

93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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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3

937 0
不构成侮辱罪,因为没有向公众发信息。

2008-10-12

969 0
    你可以直接到派出所报案,作为治安处罚案件处理。发送信息的人可以被处行政(治安)拘留或者罚款。 发送短信不算“公然侮辱”,因此够不上刑法上的“侮辱罪 ”。楼上有很多同学告诉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确实理论上可以起诉,但这种案子起诉到法院对你本人和对法院都是很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打民事诉讼需要你自己举证,法院还要去找对方送文书搞判决,判决之后要有执行问题,每一个问题都让人头大。    用民事诉讼处理这种纠纷可以叫“大炮打蚊子”。
  所以到派出所让警察帮你抓出这个人关他几天,是最有效率也最能够整治这号人的维权办法,找法院成本太高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2008-10-12

952 0
如果仅是短信侮辱,没有构成后果的,不会构成“犯罪”。但可向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对其进行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8-10-12

968 0
    不断通过发送手机短信侮辱别人,是不是构成犯罪呢?手机短信可以做为证据吗? 2008-10-12 09:40 补充问题 是不断发这样的短信,不但侮辱机主本人,还侮辱机主的未成年的孩子,言语及其恶毒。
   ----------------- 1、你说的这种情况很难说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因为侵权人仅通过手机给机主发送短信。  请看刑法对侮辱罪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发送到手机上的短信可作为诉讼的证据,可以向法院就此侵害的情况起诉,如果造成了其他损害还可要求侵权人支付精神抚慰金,但受害人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程度是考虑赔偿结果的因素。
    请参考司法解释: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十一条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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