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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不该付这笔上网费用?

   我家于06年2月和A网络公司签订一年的宽带合同,一年费用为600元送一个月。至07年3月份到期。快到期时网络公司打电话给我问要不要续签,我说要。于是又重新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同样一年600元。送一个月。时间是从08年3月到08年4月。现在问题是,本来我打算这次到期后不再续签了,想换一家网络公司,因为另外一家公司的费只要400多元。
  而且信号稳定。可是时间到今年4月份到期后。A网络公司也一直没有打电话给我问我要不要续签,也没有断开网络。我也在使用。现在我想问的是,如果有一天A网络公司发现了以后。我还要不要支付这笔上网费用。我本人不想支付。因为我的理由是A网络公司没有问我要不要续签。到期后也没有主动断开网络宽带。
  我们也没有签订新的合同。再说别的网络公司上网费用也大大降低了。网线是A网络公司接到我家电脑上来的。我从不能为了不上网而不开电脑吧? 现想请教一下懂有关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疑惑,谢谢!。

全部回答

200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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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该不该付这笔上网费用?”:我认为你应该支付上网费用,理由是: (1)虽然合同第七条写明了“乙方应在规定的日期内足额缴纳入网费用,甲方(网络公司)有权对逾期仍未交费的客户做停网处理”,但甲方不给你断网后,说明甲方有意续定合同、而你也未明确提出反对、反而继续使用,就说明你们双方已经对新合同默认了按原合同条件继续执行:如果你不及时通知他们而是继续上网,就是你同意了续定合同。
     (2)依据是:《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按常理,你和网络公司之间的合同应以书面形式签定,但在之前已有2年合同的情形下,虽然新合同还未经书面签字,但网络公司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你也已经使用了他们的服务,就证明你接受了,所以:新合同应该是已经成立并且生效。
     2、关于你的理由: (1)“A网络公司没有问我要不要续签。到期后也没有主动断开网络宽带。我们也没有签订新的合同”:根据《合同法》37条的规定,你这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会支持。
   (2)“再说别的网络公司上网费用也大大降低了”:如果你嫌A公司的价高、不同意再定新合同,你应该在合同到期、A公司继续为你提供网络服务时去找他们要求停止合同:这样的话,你可以不再支付上网费用,可你却什么也不说继续使用:这能说明你不同意续定合同吗? (3)“网线是A网络公司接到我家电脑上来的。
    我从不能为了不上网而不开电脑吧? ”:那是你自己的事,不管你怎么说,如果你不去找公司要求解除合同而是继续使用,就会视为你同意了续定合同。 (4)即使是诉到了法院,从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来说,也不会支持你用了网络、却不付网费、用了也白用不用白不用的。
   3、建议: (1)不要想着不花钱还能占便宜的事,如果你真的不想再用这个网了,建议你尽快找A公司要求停止合同:指责他们不经你同意就续定合同是侵权(当然从法律上人家是不侵权的),说明你不在家、不知情他们就把合同强行续定不合理,你可以支付你已经实际使用的这几个月的费用,但不支付全年的上网费,而且可以和他们协商适当少给些。
     (2)但不要再拖着不管了,到时你不会是白白上网不花钱的。 。

2008-09-13

30 0
我现在所学的 还不能帮助到你,不过我到可以推荐给你一个比较专业的法律网站,你可以去110网问问专业律师的意见,好像是公益普法的站,有律师免费在线答疑。百度搜110第一个就是,希望能帮助到你

2008-09-12

29 0
放心好了,网通电信没有傻瓜,合同中肯定有逾期不付包年款自动转成每月付款方式的条款的。不要想着贪小便宜了。

2008-09-11

14 0
应该不用! 你先打个电话给他 们要他们自己断开网!!

2008-09-10

30 0
如果合同中没有说明,逾期多久自动续签的问题,你可以不缴费!!是网络商操作失误或是不作为,同你没关系!

2008-09-10

43 0
    我家于06年2月和A网络公司签订一年的宽带合同,一年费用为600元送一个月。至07年3月份到期。快到期时网络公司打电话给我问要不要续签,我说要。于是又重新签订了一年的合同。
  同样一年600元。送一个月。时间是从08年3月到08年4月。现在问题是,本来我打算这次到期后不再续签了,想换一家网络公司,因为另外一家公司的费只要400多元。  而且信号稳定。
  可是时间到今年4月份到期后。A网络公司也一直没有打电话给我问我要不要续签,也没有断开网络。我也在使用。现在我想问的是,如果有一天A网络公司发现了以后。我还要不要支付这笔上网费用。我本人不想支付。
  因为我的理由是A网络公司没有问我要不要续签。到期后也没有主动断开网络宽带。  我们也没有签订新的合同。再说别的网络公司上网费用也大大降低了。网线是A网络公司接到我家电脑上来的。
  我从不能为了不上网而不开电脑吧? 现想请教一下懂有关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疑惑,谢谢! 补充一下,前两年的两个600元都已经支付了。我所说的是指合同到期后我还在上网的这笔费用。   ------------------------------ 1、你们的合同里面是否有自动续期的约定?如果没有你可心不用支付4月份以后的上网费用。
   2、你们的合同到2008年4月已经终止,所以他们如果不和你续签合同或你不同意续签合同,就应该终止信号,不终止信号是他们自己的事,你没有交费,就能够证明你不同意继续你们的合同,新的合同并未成立。
     3、网络公司继续给你提供信号,可以视为他们对你的赠予行为,你可以默示的方式表示接受,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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