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乌鲁木齐初中生要具备哪
关于进一步规范2014年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生工作的通知
乌教发〔2014〕60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中学: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有效遏制择校现象,进一步加大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力度,现结合乌鲁木齐市教育实际,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生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基本原则:
(一)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有效遏制择校现象,普通高中招生实行保送生、推荐生制度。
(二)一批次录取学校计划内招生计划的50%,作为保送生、推荐生的分配名额。其中保送生占35%、推荐生占15%。
(三)保送生...全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2014年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生工作的通知
乌教发〔2014〕60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中学: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有效遏制择校现象,进一步加大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力度,现结合乌鲁木齐市教育实际,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保送生、推荐生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基本原则:
(一)为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有效遏制择校现象,普通高中招生实行保送生、推荐生制度。
(二)一批次录取学校计划内招生计划的50%,作为保送生、推荐生的分配名额。其中保送生占35%、推荐生占15%。
(三)保送生、推荐生的招生实行分配指标、择优录取。其中保送生的录取成绩不低于一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就能优先被所报一批次学校录取;推荐生在报考所推荐学校时,享受中考录取总成绩加30分的倾斜政策。
二、保送生、推荐生的条件:
保送生、推荐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
(二)具有本市三年以上(包括三年)的常住户口;
(三)本学区就近入学;
(四)有连续三年学籍并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具备保送生、推荐生资质的初中学校条件:
(一)学校的办学目标明确,严格依法执教,依法办学。
(二)学校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社会和家长有较好评价。
(三)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学籍管理和招生工作规范到位。
四、保送生、推荐生分配政策:
(一)根据普通高中一批次录取学校招收保送生、推荐生的数量进行分配。
(二)根据具有保送生、推荐生资质的初中学校学区内毕业生的规模进行分配。
(三)向民汉合校、地处偏远、硬件条件相对薄弱且因择校原因造成生源较不稳定的初级中学适当倾斜;向双语班初中毕业生倾斜。
民语系保送生、推荐生的比例要略高于汉语系保送生、推荐生的比例。民语系双语班保送生、推荐生的比例要适当高于民语系普通班保送生、推荐生的比例。
(四)适当考虑初级中学与普通高中一批次录取学校的地理位置,采取相对就近的分配原则。
(五)根据保送生、推荐生的条件,由学校集体研究、严格审查确定学生名单。将确定的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无异议,由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作为确定保送生、推荐生的招生录取范围。
在保送生、推荐生招生录取时,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经查实,一律退回,学校主要领导将承担全部责任。
(六)具有保送生、推荐生条件的初中学校范围和保送生、推荐生的分配名额由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名额分配方案在中考前分配到各有关初中学校,中考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由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学校具体的保送生、推荐生名单。
(七)根据近年来向初级中学分配保送生、推荐生的具体情况,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角度,每年对此项工作进行适当调整。
五、各初中学校确定本校符合条件的保送生、推荐生候选学生名单,并在班级和学校醒目的位置公示一周后无异议,于6月1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6月13日起市教育局将在乌鲁木齐市教育网等网站面向全市公示各学校保送生、推荐生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议。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