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都是对内事务自裁,请问有什么区别?
国家结构形式分为:单一制和联邦制
单一制是指由若干不享有独立主权的一般行政区域单位组成统一主权国家的制度。
联邦制是若干个单位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
联邦制国家的特点是:
第一,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
第二,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员。
第三,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
第四,联邦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
第五,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
自治省的概念:单一制国家内部因民族习惯、风土人情等的不同,需要进行特别办理和解决,而享有一定自治权利的省份。
联邦的概念:联邦一词用法接近拉丁文“条约”的意义,是一种建立在忠诚基础上的关系。 联邦共和国的“政府的形式是一种协约。依据这种协约,几个小邦联合起来,建立一个更大的国家,并同意做这个国家的成员。
所以,联邦共和国是几个社会连合而产生的一个新的社会,这个新社会还可以因其他新成员的加入而扩大。”把因国家之大而产生的好处和因国家之小而产生的好处结合起来,创立联邦制度。 因而“联邦既像小国那样自由和幸福,又像一个大国那样光荣和强大”,联邦实现了自由与力量的统一。
也就是一个国家的概念。除了联邦法律以外,有自己的独立于联邦共和国以外的法律。
因此可以这样讲,自治省是一个自治区域,而各联邦是一个国家,权利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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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地区国家往往在政策上更宽松,比如财政优先,税收减免,人员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