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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偿金如何计算?

离职补偿金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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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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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以上六种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书写离职申请,就意味着自己主动离职,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 因此,律师提醒,在劳动合同尚未到期,而劳动者又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如果老板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依照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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