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发现服刑人员有漏罪未处理怎么办 ?

发现服刑人员有漏罪未处理怎么办 ?

全部回答

2018-02-09

110 0
    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在依法经过立案、侦查、起诉后,法院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和七十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这种刑期计算方法称为“先并后减”。 例如,甲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在刑期执行5年以后,发现他在判决宣告以前,还犯有受贿罪没有处理。
  这时应当对新发现的受贿罪作出判决,如果受贿罪可判处有期徒刑7年,则应在12年以上19年以下决定执行的刑期。假定决定执行的刑期为16年,应将已执行的5年计算在16年之内。  即甲只需要再执行11年刑期就届满。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四节 数罪并罚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