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包车服务能否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规定:(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 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 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 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试点 纳...全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规定:(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 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 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 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试点 纳税人有关政策中规定:(六)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试点实施办法》第3条规定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 500万元(含本数)。(七) 计税方法。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 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含地铁、城市 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4旅客的陆路运输。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