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住房公积金其它缴存手续有哪些?
一、缴存服务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的归集窗口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公积金汇缴清册;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工资表;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机构成立文件(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营业执照(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在职职工工资表,...全部
一、缴存服务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的归集窗口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公积金汇缴清册;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工资表;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机构成立文件(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营业执照(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在职职工工资表,到公积金中心归集窗口,领取并填写《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和《开封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加盖科室公章,到主机房由工作人员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单位须到银行按照审批后的金额,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再到公积金中心汇缴窗口填写、递交《开封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加盖单位财务章,并向工作人员递交《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和《开封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各一份。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的汇缴窗口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公积金汇缴清册、公积金变更清册(新录用职工时);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的支取窗口
办理要件:
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3、单位更换印鉴申请及更名申请;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资料-管理中心主机房更改户名-管理中心开支票柜更换印鉴卡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公积金变更清册;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四)账户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的转移窗口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同城转移手续
2、异地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同城转移不超过3个工作日,异地转移不超过7个工作日。
(五)账户封存与启封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统一转入“个人代管户”。
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的汇缴窗口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六)汇、补缴
单位应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的汇(补)缴窗口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补缴清册;
2、付款票据(转账支票进账单的回单联、现金缴款单或汇票等);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到银行网点办理交款手续:
2、到管理中心指定窗口汇(补)缴: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七)缴存基数调整的汇补缴
单位到管理中心归集窗口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后,再办理汇补缴手续。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的汇补缴窗口,有条件的也可以通过网络上传资料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2、付款票据(转账支票进账单的回单联、现金缴款单或汇票等);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交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200人以内的不超过3个工作日,200人以上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八)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为7月1日。
办理场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窗口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3、职工工资表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调整基数或比例,持在职职工工资表,到公积金中心归集窗口领取并填写《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和《开封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加盖科室公章。单位到银行按审批后的金额,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再到公积金中心汇缴窗口填写、递交《开封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加盖单位财务章,并向工作人员递交《开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和《开封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各一份。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九)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办理场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窗口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审批表;
2、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
4、通过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记录。
办理流程: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持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和通过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记录,到公积金中心归集窗口领取并填写《开封市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审批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审核无误后,报公积金管委会审批。审批后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为管委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