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有以下特点:
(1)普遍征收和道道征收。除农业生产环节和销售不动产外,在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普遍征收,此外还延伸到服务业的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每经过一个环节,只要有增值额就征税,而且只对增值额征税。
这个特点决定了增值税的筹划可以涉及各个环节,能广泛开展,而且易于同国际接轨。
(2)实行价外税。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金,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
(3)税率档次少,计税方法简便。一般
纳税人的基本税率为17%,此外还有13%和零税率两个档次。13%的税率适用于农业产品、粮食复制品、农药、煤炭等十八类;零税率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原油、柴油、新闻纸、糖,援外货物和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按4%的简易税率计征。
在实际的经营活动中,纳税人可以充分应用13%和零税率这两个档次进行分析测算。同时,因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税负亦有区别,也是税收筹划的侧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