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回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回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全部回答

2018-05-17

1 0

    回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所谓回迁房是指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以房换房的形式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当然本文讨论的是商品房性质的回迁房,也就是说拆的是商品房换取的房子也具有商品房性质,至于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所得的回迁房,不属于本文谈论的范围。
  由于回迁房具有补偿性质,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因此价格相对低廉。  因此很多人冒着风险争相购买回迁房。购买回迁房有着巨大的风险,因为部分的回迁房存在尚未有《房产证》的问题,当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或者当取得真正的《房产证》时,可能在面积上与当初的协议面积有差异而导致要补钱。
    因此在回迁房买卖合同中,买方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这些问题该怎么解决。由于回迁房性质特殊,在司法实践中也有不少人认为这种房子的买卖是否非法的,回迁房买卖合同是否无效,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但本律师认为该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理由如下: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同时《合同法解释二》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那么我们来看看《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