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1。 书面申请报告1份;
2。《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2份;
3。《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4。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及其与零售药店鉴订的劳动关系证明;
5。 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和上一年度企业业务收支情况;
6。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物价部门监督检查的合格材料;
7。《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或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GSP认证现场验收的证明材料;
8。 零售药店的职工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一年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9。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名单...全部
1。 书面申请报告1份;
2。《嘉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2份;
3。《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4。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及其与零售药店鉴订的劳动关系证明;
5。
药品经营品种清单和上一年度企业业务收支情况;
6。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物价部门监督检查的合格材料;
7。《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证书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或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GSP认证现场验收的证明材料;
8。
零售药店的职工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一年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9。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名单和简历;
10。连锁店应提供其总部同意申请的证明材料;
10。人力社保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注:申请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应是专营药品(含医疗器具)的药店。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