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如何聪明地辞职得到补偿金呢?

如何聪明地辞职得到补偿金呢?

全部回答

2018-02-28

47 0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强行给员工“放假”、“停工”,可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2008年1月1日起适用)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规定。  (2008年1月1日起适用)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008年1月1日起适用)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2008年1月1日起适用)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008年1月1日起适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意: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以上违法情形解除 劳动合同的,应当通知用人单位。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