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通卡(记账卡)章程
第一条为提高安徽省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方便公众出行,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简称:省联网公司)发行安徽交通卡(徽通卡)用于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安徽交通卡(徽通卡)分为储值卡和记账卡两种。 为规范记账卡发行、使用和管理,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省联网公司是记账卡的发行主体,负责记账卡的制作、发售、充值、挂失、解挂、换卡、销卡、查询和资金结算等业务。
第三条记账卡仅针对单位用户发行,用户凭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到安徽交通卡(徽通卡)客服中心申购记账卡,用户须在购卡后及时通过安徽交通卡(徽通卡)客服网站(www。 ah...全部
第一条为提高安徽省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方便公众出行,安徽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简称:省联网公司)发行安徽交通卡(徽通卡)用于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安徽交通卡(徽通卡)分为储值卡和记账卡两种。
为规范记账卡发行、使用和管理,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省联网公司是记账卡的发行主体,负责记账卡的制作、发售、充值、挂失、解挂、换卡、销卡、查询和资金结算等业务。
第三条记账卡仅针对单位用户发行,用户凭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到安徽交通卡(徽通卡)客服中心申购记账卡,用户须在购卡后及时通过安徽交通卡(徽通卡)客服网站(www。
ahhtk。com)修改初始密码。记账卡与登记车辆绑定使用,一车一卡。
第四条 用户持记账卡可在安徽、上海、江苏、江西、福建、浙江等省市联网高速公路刷卡支付通行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各省市规定执行。
第五条用户可通过转账的方式或到安徽交通卡(徽通卡)客服中心进行充值,由安徽交通卡(徽通卡)客服中心提供发票。用户刷记账卡缴纳通行费时,收费站不另行提供通行费发票。
第六条记账卡用户需向结算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以确保账户绑定的所有车辆在高速公路缴费的扣款需要,账户内余额不计利息。
结算账户中的资金余额总计如低于“最低资金标准”①,应及时续费,否则省联网公司有权暂时关闭其记账卡消费功能,用户需使用现金全额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结算账户中的资金如透支,省联网公司和高速公路收费站有权拒绝欠费用户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直至还清欠款。
第七条 记账卡与电子标签组合使用,有以下四种通行方式:
1。不停车收费车道(ETC专用车道)入不停车收费车道(ETC专用车道)出
车辆从ETC专用车道进入、ETC专用车道驶出,无需停车,系统自动收取通行费。
2。不停车收费车道(ETC专用车道)入人工收费车道出
车辆从ETC专用车道进入,无需停车领卡。车辆从人工收费车道驶出,用户须将记账卡从电子标签中取出,交给收费员刷卡收费。
3。人工收费车道入不停车收费车道(ETC专用车道)出
车辆从人工收费车道进入,用户须将记账卡交给收费员进行操作。
车辆从ETC专用车道驶出,无需停车,系统自动收取通行费。
4。人工收费车道入人工收费车道出
车辆从人工收费车道进入,用户须将记账卡交给收费员进行操作。车辆从人工收费车道驶出,用户须将记账卡交给收费员刷卡收费。
第八条 未安装电子标签的记账卡用户,按第七条第4种方式通行高速公路。
第九条用户到安徽交通卡(徽通卡)客服中心查询消费记录和账户余额,也可通过安徽交通卡(徽通卡)客服网站(www。ahhtk。
com)或服务热线96369查询余额。
第十条记账卡遗失或被盗,用户凭介绍信和有效证件向安徽交通卡(徽通卡)客服中心申请挂失。挂失从受理之时起24小时后生效,挂失生效前发生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受理挂失后,用户可到安徽交通卡(徽通卡)客服中心补办新卡。
第十一条用户应妥善保管记账卡,避免弯折和强磁破坏。记账卡因质量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的,用户可凭有效证件及记账卡到安徽交通卡(徽通卡)客服中心办理换卡手续,受理换卡手续后,用户可免费领取新卡;记账卡因人为原因不能正常使用的,领取新卡时需要支付新卡工本费。
第十二条用户凭介绍信、有效证件和记账卡到安徽交通卡(徽通卡)客服中心办理销户手续,并退还不小于退款金额的充值发票。办理销户手续满30日后,省联网公司将结算账户内余额转至用户指定账户,用户可至安徽交通卡(徽通卡)客服中心按实际消费金额领取发票。
第十三条 使用已挂失或伪造的卡,收费站有权予以收缴。情节严重的,按规定提交有关部门追究用卡者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用户对记账卡消费情况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省联网公司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省联网公司应针对所提问题进行认真核对、处理和解释。
如用户对记账卡消费情况仍有异议,可向记账卡申购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因系统维护、升级改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记账卡不能正常使用时,用户应使用现金缴纳通行费。
第十六条用户使用记账卡,将视为认可本章程的各项规定,并同意接受所有条款。
以上内容如发生变更,省联网公司将在安徽交通卡(徽通卡)客服网站(www。ahhtk。com)告知用户,或以其他方式发布,请用户注意查看。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联网公司负责解释,于2010年9月1日起实施。
注:①最低资金标准:依用户绑定车辆情况确定,客车7座(含7座)以下的320元/车,8座至19座,560元/车;20座至39座,800元/车,40座以上,960元/车;货车装载质量5吨(含5吨)以下的1000元/车,装载质量5吨以上的2000元/车。
最低资金标准上限为20000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