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领人持应提交的证件、文件到本地房管部分提出申领,并填写《采购经济适用住宅申领表》
2、对契合购房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后呈现投诉的由房管部分会同有关机构调查核实。
对公示成立的申领家庭进行一致编号和注册,依据建造进度和可供房数量,优先保证无房户家庭采购。 对平等条件下的申领家庭,采纳摇号或抽签的方法断定购房人及楼号、单元号和房子号,并发给《经济适用房准购证》。
对获得购房资历后抛弃采购的,视为抛弃权益,今后不得再次申领
3、申领人持《经济适用住宅准购证》与开发建造单位签定购房合同,只限采购一套经济适用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