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王小波《黄金时代》中,陈清
有些人你永远不必懂--读王小波《黄金时代》
有些事情你现在不必问,有些人你永远不必懂……
在我把这个小说看完了,而且看了不下三遍之后,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部让我没有读懂的爱情故事,就像有人说过,如果你不了解当时的时代背景,你永远不会理解王小波想说的是什么。
我很悲哀,一个下午都沉浸在这种悲哀里,连话都懒的说一句。好在,我看了后记,作者1994年6月写的,他说:“我以为自己本人就是把小说写得尽量好看,而不应在作品里夹杂某些刻意说教。我的写作态度是写一些作品给读小说的人看,而不是去教诲不良的青年。 我知道,有很多理智健全、能够辨别善恶的人需要读小说,本书就是为他们而写。至于...全部
有些人你永远不必懂--读王小波《黄金时代》
有些事情你现在不必问,有些人你永远不必懂……
在我把这个小说看完了,而且看了不下三遍之后,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部让我没有读懂的爱情故事,就像有人说过,如果你不了解当时的时代背景,你永远不会理解王小波想说的是什么。
我很悲哀,一个下午都沉浸在这种悲哀里,连话都懒的说一句。好在,我看了后记,作者1994年6月写的,他说:“我以为自己本人就是把小说写得尽量好看,而不应在作品里夹杂某些刻意说教。我的写作态度是写一些作品给读小说的人看,而不是去教诲不良的青年。
我知道,有很多理智健全、能够辨别善恶的人需要读小说,本书就是为他们而写。至于浑浑噩噩、善恶不明的人需要读点什么,我还没有考虑过……”
这让我有点欣慰,是的,我是个有很多理智的人,我需要读小说,并极力从中寻找共鸣以辨别现实里人性的善恶美丑,关于这点,作家王小波是知道的。
无论能不能理解那份爱情,不可否认,这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你可以一口气读完的,但是想写点什么出来,却很难……关于那个扭曲的时代我知之甚少,所以爱情,我无法理解,但我必须写点什么,即使是记录一些思想片断,就像书中有一句:“做过这事和喜欢这事大不一样。
”读过这小说和喜欢这小说大不一样,因为我喜欢,所以,我必须写一些什么以证明我读过。
关于证明――王二是个混蛋东西
书中不断的用到“证明”这个词,一共出现了28处之多。
从一开始,陈清扬就是要找王二证明,“不到半个小时,她就追到我屋里来,要我证明她不是破鞋”。
“有一个人承认她不是破鞋,和没人承认大不一样。”而王二是这么回答的:“我对她说,她确实是个破鞋。还举出一些理由来:所谓破鞋者,乃是一个指称,大家都说你是破鞋,你就是破鞋,没什么道理可讲。大家说你偷了汉,你就是偷了汉,这也没什么道理可讲……”这个结果当然让陈清扬很失望。
第二个出现的证明,队长说王二打瞎了他家母狗的左眼,王二想证明自己的清白无辜,他的证明方式是这样的,“有一天在山上,我正好借了罗小四的气枪,队长家的母狗正好跑到山上叫我看见,我就射出一颗子弹打瞎了它的右眼。
该狗既无左眼,又无右眼,也就不能跑回去让队长看见——天知道它跑到哪儿去了。”
第三次,陈清扬又来找他证明,因为“原来又有了另一种传闻,说她在和我搞破鞋。她要我给出我们清白无辜的证明。”而这一次,王二说,要证明我们无辜,只有证明以下两点:
1。
陈清扬是处女;
2。我是天阉之人,没有性交能力。
这两点都难以证明。所以我们不能证明自己无辜。我倒倾向证明自己不无辜。”
所以,看到这儿,我毫不怀疑,但凡叫张三、王二、李四麻子或者苟来文之类名字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至于王二,更是一个混蛋东西!
瞧,想证明这一点,几乎不需要绕什么圈子,那时的王二“面色焦黄,嘴唇干裂,上面沾了碎纸和烟丝,头发乱如败棕,身穿一件破军衣,上面好多破洞都是橡皮膏粘上的,跷着二郎腿,坐在木板床上,完全是一副流氓相。
”
也只有王二这样一个混蛋才能想出这样的馊主意,他用所谓的义气和友谊让陈清扬“着了道儿”,王二在“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打算在晚上引诱陈清扬”,于是,他“开始阐明什么叫做义气……义气就是江湖好汉中那种伟大友谊。
水浒中的豪杰们,杀人放火的事是家常便饭,可一听说及时雨的大名,立即倒身便拜。我也像那些草莽英雄,什么都不信,惟一不能违背的就是义气。只要你是我的朋友,哪怕你十恶不赦,为天地所不容,我也要站到你身边。
”
这使的陈清扬大为感动,当即表示道:这友谊她接受了。不但如此,她还说要以更伟大的友谊还报我,哪怕我是个卑鄙小人也不背叛。王二听她如此说,大为放心,就把底下的话也说了出来:“我已经二十一岁了,男女间的事情还没体验过,真是不甘心……”
陈清扬开始发愣,她没有任何思想准备。
所以,在我看来,陈清扬没有任何理由会爱上这个混蛋……也确实是这样,“陈清扬说,以前你(注:指王二)不够文明。在人保组里,人家给我们松了绑。那条绳子在我的衬衣上留下了很多道痕迹。这是因为那绳子平时放在烧火的棚子里,沾上了锅灰和柴草末。
我用不灵活的手把痕迹掸掉,只掸了前面,掸不了后面。等到我想叫你来掸时,你已经一步跨出门去。等到我追出门去,你已经走了很远。你走路很快,而且从来不回头看……”就因为这些原因,陈清扬根本就不爱王二,也说不上喜欢。
陈清扬和王二是两个不同世界里的人,即使20年后再见,仍然是这样,“陈清扬的样子变了不少,她穿着薄呢子大衣,花格呢裙子,高跟皮靴,戴金丝眼镜,像个公司的公关职员,她不叫我,我绝不敢认。而我还是老样子,饿纹入嘴,眼窝下乌青,穿过了时的棉袄,蹲在地上吃不登大雅之堂的卤煮火烧。
惟一和过去不同的是手上被硝酸染得焦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质,而王二的本质是流氓土匪一类,所以,陈清扬一直说:王二,你这个混蛋东西。
关于情爱――有些人你永远不必懂
我必须首先说明,我本来是怀着很严肃的态度读这本小说的,但是在读的过程中我发现无法严肃,我几乎是从头笑到尾,因为我没有办法不笑,这一切,不是我的过错。
实在是王小波太能搞笑。后来,再读了王小波的后记中,看到他如是说:“喜欢我小说的人总说,从头笑到尾、觉得很有趣……我觉得黑色幽默是我的气质,是天生的……”关于这一点,以我的体会证明其所言不虚。
王小波的幽默和王朔的痞子式的幽默又是那么不同(我读过很多王朔的作品),王小波是严肃而且冷酷的,他根本没有想故意逗你笑,他只是很认真的写或说话,如王小波自己所说:“在我的小说里,真正的主题,还是对人的生存状态的反思。
其中最主要的一个逻辑是:我们的生活有这么多的障碍,真他妈的有意思……”
是的,即使我从头到尾都在笑,但是笑过后去我发觉自己没有看懂,然后读第二遍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还没有看懂,而在看第三遍的时候,我更加惶惑了。
我不得去寻求思考更深层的东西,所以,我把有关的评论及王小波的后记都寻来看了一遍。
这是一部有性无爱的故事,一直到结尾除外,我没有读到一个爱字,“在亚热带旱季的阳光下,王二从梦里醒来时觉得阳光耀眼,天蓝得吓人,身上落了一层细细的尘土,好像一层爽身粉……”那一天他二十一岁,在一生中的黄金时代,他说:“我想爱,想吃,”但是这个爱却不爱情,只是一种苏醒的欲望,他只是想做爱,他,一个情窦初开的的男人,只是想把陈清扬拉到身下边。
人的精神活动取决于器官的生理性能。这两方面的完全健康是紧密相互联系的。一方面活动受到破坏会引起另一方面活动的破坏。在那个年代,爱是不存在的,也是不允许存在的,如王小波后记中所说:众所周知,六七十年代,中国处于非性的年代。
在非性的年代里,性才会成为生活主题,正如饥饿的年代里吃会成为生活的主题。古人说:食色性也。想爱和想吃都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得不到,就成为人性的障碍。
同样,罗素说:回避绝对自然的东西就意味着加强,而且是以最病态的形式加强对它的兴趣,国灰愿望的力量同禁令的严厉程度是成正比的。
在那个年代,人性扭曲到了极点。所有的与人性有关的东西都是可耻的,比如爱情,是一件大逆不道的事情,甚至比破鞋还让人吃惊。“前者该当出斗争差,后者就该五马分尸千刀万剐。”所以才有了斗破鞋之事,人们闲着无事的时候以此为乐,而当事人却偏偏不以为耻,陈清扬把“一双洗得干干净净用麻绳拴好的解放鞋,往脖子上一挂,等待上台了”。
她把这事上台当成一种表演,“她说,她无疑是当地斗过的破鞋里最漂亮的一个。斗她的时候,周围好几个队的人都去看,这让她觉得无比自豪。”
在《黄金时代》这部小说中,王小波描写了各种各样的性爱细节,却很少涉及到爱情的感觉,在这个小说里,有三个情节让我非常感动,充满了人性的温情……
第一个片断,“忽然间我(注:指王二)心里一动,在她红彤彤的身体上俯身下去。
我都忘了自己干了些什么了。我把这事说了出来,以为陈清扬一定不记得。可是她说,“记得记得!那会儿我醒了。你在我肚脐上亲了一下吧?好危险,差一点爱上你。”
第二个片断,他们逃到章风山上的时候,在浓雾里做爱,“极目四野,都是灰蒙蒙的水雾。
忽然间觉得非常寂寞,非常孤独。”他拉她的脚,吻她的脚心……陈清扬说:那一回你比哪回都混蛋。
第三个片断,“回来的路上扛着她爬坡。那时旱季刚到,天上白云纵横,阳光灿烂。可是山里还时有小雨。红土的大板块就分外的滑。
我走上那块烂泥板,就像初次上冰场。那时我右手扣住她的大腿,左手提着猎枪,背上还有一个背篓,走在那滑溜溜的斜面上,十分吃力。忽然间我向左边滑动,马上要滑进山沟,幸亏手里有条枪,拿枪拄在地上。那时我全身绷紧,拼了老命,总算支持住了。
可她这个笨蛋还来添乱,在我背上扑腾起来,让我放她下去。那一回差一点死了。
等我刚能喘过气来,就把枪带交到右手,抡起左手在她屁股上狠狠打了两巴掌。隔了薄薄一层布,倒显得格外光滑。……她挨了那两下登时老实了。
非常的乖,一声也不吭。”
勿庸置疑,王二和陈清扬之间首先是性的需求,在性欲的基础上产生的这种感情的成分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尽管这种成分是派生的,但它们在一定范围内摆脱了对延续种属的本能的从属性,成为一种心理的和道德的力量,而不受自然规律的支配,成为那个年代的一种特殊的精神力量,这种精神力量是如此之巨大,以致于使他们之间的关系在性欲这种强有力的生物刺激因素消失之后也不至于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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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二十之后他们再次相见,在一个宾馆里,他们彻夜畅谈,“谈到各种事情。谈到了当年的各种可能性,谈到了我写的交待材料,还谈到了我的小和尚。那东西一听别人谈到它,就激昂起来,蠢动个不停……”他们再一次“敦了伟大的友谊”――被性的潜能之火点燃的余情在秋风瑟瑟的二十年之后,又因时隐时现的回忆而放射出余辉,这是一种精神的和美感的珍贵物品,是生命的溢流。
但这个通篇充斥着情欲的故事最终却以爱情的方式结束了,陈清扬说,“当王二扛着她爬山过坎时,因为她乱动,几乎掉到山里,于是,他发火打了她两巴掌后,那一刻她感到浑身无力,就瘫软下来,挂在我肩上。
那一刻她觉得如春藤绕树,小鸟依人。她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那一瞬间把一切都遗忘。在那一瞬间她爱上了他,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
到这个时候,这个故事也结束了,“陈清扬告诉王二这件事以后,火车就开走了。
以后他再也没见过她。”
爱情往往就是这样,以它自己的方式开始或者结束,无论你懂还是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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