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
怎样计算缴纳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 营所得,指企业本纳税年度的收入减除成本、费用、损失以后的
余额。
上述收入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 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货物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
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和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 业外收入。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 庭成员和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和购买
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应当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 并...全部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 营所得,指企业本纳税年度的收入减除成本、费用、损失以后的
余额。
上述收入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和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 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货物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
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和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 业外收入。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 庭成员和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和购买
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应当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 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人,以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 得为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 所得额: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
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 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
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人协商不成的,以合伙企业的生产、 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无法确定合伙人出资比例的,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
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人中既有自然人,又有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应当依法就其 所得分别缴纳所得税,即自然人应当比照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
税,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1:公民杜某登记成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本纳税年度取 得利润30万元,其应纳税所得额即为30万元,其本纳税年度应纳
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额=30万元x35%-14750元 = 90250 元
例2:公民张某、王某和李某3个人共同出资,登记成立了一家 合伙企业,该企业本纳税年度的经营收人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以后的余额(利润)为60万元。
按照3个人合伙的时候签订的协
议,经营成果根据各人出资的比例,即3 : 2 : 1的比例在3个人之间 分配。据此,张某、王某和李某分别分得利润30万元、20万元和 10万元。所以,张某、王某和李某应当分别以30万元、20万元和
10万元为本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缴纳本人应当缴纳的个人 所得税。
如果上述3个人在合伙的时候没有约定利润分配比例,则应当 按照60万元利润和3个人平均计算每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即每人
20万元(60万元+3 = 20万元),然后分别计算缴纳本人应当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
例3:公民韩某与甲公司共同出资,登记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 该企业本纳税年度的经营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以后的
余额(利润)为500万元。按照双方合伙的时候签订的协议,经营 成果根据各方出资的比例,按照2 : 3的比例在双方之间分配。
据 此,韩某和甲公司分别分得利润200万元和300万元。所以,韩某
应当以分得的利润200万元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甲公司则应当将分得的利润300万元与本公司的其他所得合并,计 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生产、经营 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所得税计税办法确定,但是下列项目除外:
一、 个人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每年42000元或者每月3
500 元。
个人投资者的工资不能在税前扣除。
个人投资者兴办2个以上企业的,根据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个 人费用,由个人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
扣除。
二、 企业向其从业人员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扣除。
三、 个人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个
人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难以划分 的,应当全部视为个人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
四、 企业生产、经营和个人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
产,难以划分的,由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和规模等 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者比例。
五、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和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支出,可以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
5%以内扣除。
六、 企业本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
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当年销售(营 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七、 企业本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
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是最高不得超过当 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八、 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 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
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从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 关有权合理调整。
个人投资者兴办两个以上企业的(包括参与兴办,下同),年 度终了时,应当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确定适
用税率并计算缴纳应纳所得税税款。
企业本纳税年度发生亏损的,可以用本企业下一纳税年度的生 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不足弥补的,
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最长不得超过5年。
具体计算方法同企业 所得税。
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 式以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
不得继续弥补。
投资者兴办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不能跨企业 弥补。
企业清算的时候,投资者应当在注销工商登记以前向税务机关 结清有关税务事宜。企业的清算所得(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
者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 的利润以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 由投资者依法缴纳所得税。
企业在纳税年度的中间幵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 该纳税年度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
年度。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