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能否委托给个人来行驶?
想*** 2018-06-02 02:46:33 举报
《行政强制法》17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即只能由行政机关行使,行使者只能是执法人员,其他人不得实施。为的是防止行政强制措施权滥用,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该规定与《行政处罚法》并不衔接,实际中可能引起执法混乱。但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适用原则,应认定行政强制措施不能委托给个人行使。(不当之处还望指出,谢)。
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