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材料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为身份证;申请人为单位的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移交结算协议书;
5、房屋平面图;
6、契税完税凭证;
7、维修基金缴存凭证。
其他资料(视情况提交)
1、楼幢首次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的,需提交开发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委托代理的,个人出具公证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单位出具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境外个人购房的,需提交济南市国家安全局出具的《租、购房屋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审批意见书》;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他住房的书面承诺
; 境外个人(不包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出具有关部门的其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应提供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台湾人购房需提交济南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台湾同胞购买住宅证明。
4、相关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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