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用人单位集体申领居住证有哪些条件?
G*** 2017-10-20 13:35:37 举报
在南宁市市区申报居住登记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流动人口,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之一的,应当发给居住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发给居住证: (一)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租住或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二)现役军人;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以及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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