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户籍申报办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出生医学证明存有可疑情况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扣留,并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进一步核查、鉴别。
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