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通常在女方已接受彩礼,但是双方尚未结婚的情况下,彩礼是应当退还的。
一是法人从没在现场办过公,目前的领导据说连聘书都没签。同时某些重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