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转移
户口迁移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的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然后按照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
由于各地的户口落户手续不尽相同,通常的做法是先征得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同意,或取得“准迁入证”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因此,只要你有可迁移落户的住所地,不妨按上述规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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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法人从没在现场办过公,目前的领导据说连聘书都没签。同时某些重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