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结婚证书合法吗
根据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所以如果不是夫妻双方本人亲自到场的,是不能确认为结婚有效的。 关于离婚,因为婚姻无效因此不存在离婚之说,双方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财产,如果有子女的,那么就先要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后进行子女抚育协议
这种婚姻属于无效婚姻。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婚姻无效。
夫妻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均没到场,(签字、画押均为别人代理)。这种婚姻在法律上根本是不承认的.
用不着办什么离婚手续。因为在原来的结婚手续里没有需要离婚人的手印和签名嘛。走就得了。可财产也不好分割了。
如果登记时双方均没有到场,而由其他人代为办理的,该婚姻时没有效力的。也不可能办理结婚证。
本人不到场也办不出来呀,如果办出来了,那么肯定有人以身试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