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79年结的婚,早已遗失结婚证书!
结婚证若遗失损坏,应该到管辖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及时补办,同时要注意具有以下条件:
1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 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5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全部
结婚证若遗失损坏,应该到管辖区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及时补办,同时要注意具有以下条件:
1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 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 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5 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能够查找到档案的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查档证明进行补领,查不到档案的可在原单位或街道开具证明后补领。
需要说明的是,属集体户口须提供首页和本人户籍卡,如复印件须加盖派出所或单位红章。如不能提供户口本原件,须出具加盖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
此外,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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