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复查答复意见说应通过诉讼途径那么还要申请复核吗
答案: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35条。 附《信访条例》(2005年1月5日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
听证所
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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