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这种法律行为是实践性的还是诺成性的
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 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各国立法规定不一。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成立。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
与。
如果说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那么,根据实践性合同的性质,除具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也就是说没有交付标的物时合同根本就没成立,一个没有成立的合同怎么还能撤销呢?因此,应该说是诺成性的合同较为符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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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 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赠与,当然是实践性合同,以赠与物权的实现为完成。
赠予合同是诺成性的合同,只是一般性的赠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而公益性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理论上,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赠与人承诺,赠与合同即生效。但同时,除公益性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享有任意撤销权,从这一点来看,其行为又具有实践性。 目前的法律教科书统一认定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